苦等近3年!開發商與資源局起紛爭 業主拿不到房產證

  中國消費者報報道張軒宇 記者張文章)近期,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世茂上游墅3期24號樓和41號樓近600戶業主遇上了糟心事。開發商福州世茂新發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世茂公司)與閩侯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以下簡稱資源局),因土地檢查核驗和商品房竣工驗收申報問題發生糾葛申請仲裁,一拖許久,導致近600戶業主被此糾紛所“綁架”。交房近3年後,業主們至今仍無法正常辦理不動產權證,無法落戶,孩子也無法上學、房屋無法抵押買賣等。

  投訴

  逾期不辦理房產證

  福州消費者薛女士向《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反映,她購買了世茂公司開發的世茂上游墅3期41號樓的一套商品房。2016年年底,世茂公司交房,按合同約定,交房后180天內要給業主辦理不動產權證。然而,交房至今已經30多個月了,依然不見不動產權證。今年7月12日,業主諮詢政府部門,資源局像以往一樣回復業主,“由於世茂上游墅3期24號樓和41號樓無法通過建設項目開竣工申報及土地檢查核驗,暫不能辦理房屋登記手續”。

  不動產權證無法正常辦理給業主生活帶來很大的困擾。業主武女士稱,她是寧德市古田縣鄉鎮農村人,買世茂上游墅3期房子就是為了在福州落戶,方便孩子讀書。原以為孩子這兩年就能到福州上一年級,結果因為不動產權證的問題,只能在古田縣鄉鎮小學上學,家裡還有一個兩歲幼童明年要上幼兒園。6月28日,武女士去教育局諮詢,得到的回復是,沒有不動產權證,連參與福州公立幼兒園搖號的資格都沒有。

  臨近新學年,6月28日,世茂上游墅3期24號樓和41號樓的30多名業主集體前往閩侯縣教育局申請,希望能讓孩子就近入學,因為沒有不動產權證,沒有得到明確答覆。

  業主段女士告訴記者,她買房是為了給女兒做嫁妝,結果一直沒等到不動產權證。女兒曾想過轉賣這套房,去年有人報價230萬元,結果一聽說房子至今辦不了不動產權證,便不了了之,如今開價180萬元都無人問津。

  調查

  開發商與資源局對掐

  據業主介紹,交房之初,業主們並不知道辦理不動產權證會這麼艱難,以為開發商到時會統一辦理。交房一年後,開發商仍無消息,業主們開始覺得不對勁。2017年12月26日,有業主向福州12345便民服務平台投訴。資源局回復稱,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時間一般根據雙方簽訂合同的時間約定來執行,如果對合同條款有異議,可通過仲裁機構或者法院來維權。

  業主們與世茂公司交涉。世茂公司稱正在辦理,但2018年春節過後仍無消息。業主再次諮詢資源局。同年2月28日,資源局回復稱,據向開發商世茂公司了解,目前上游墅3期還在辦理總登記前的規劃、土地驗收等手續,只有待開發商辦理完總登記前期驗收手續后,才能向縣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辦理總登記業務,辦理完總登記,業主才能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證。2018年6月5日,針對41號樓業主的諮詢,資源局再次回復稱:“目前上游墅3期41號樓發商正在向我局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申請辦理3期41號樓總登記業務,現我中心正在對相關辦理總登記材料審核中,待材料齊全及符合辦理要求后,我局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即可為其辦理3期41號樓不動產總登記。”

  記者了解到,事情從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中心開始審核世茂上游墅材料時出現波折,涉及世茂公司與國土管理部門間的土地轉讓合同。資源局經審核認為,根據土地出讓合同約定,世茂上游墅24號樓和41號樓地塊項目竣工屬超期,世茂公司須交違約金,但其尚未交,致使該項目無法通過建設項目開竣工申報及土地檢查核驗,暫不能辦理房屋登記手續。

  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中心進一步解釋稱,不動產總登記需要開發商提供15份材料,其中一份是《閩侯縣土地核驗意見書》。按土地轉讓合同,世茂公司涉嫌竣工超期,必須交清違約金,才能拿到資源局的《閩侯縣土地核驗意見書》。該意見書是辦理總登記的必要條件之一。

  但世茂公司對資源局要求交違約金的通知存在異議。世茂公司開發部負責人告訴記者,41號樓和24號樓這個項目竣工有沒有逾期,並不是資源局單方面說了算的,由於早期土地轉讓合同存在一些漏洞,開發商與資源局方面對竣工時間的認定方式存在爭議,需要相關部門的審議確定。世茂公司不服資源局的說法,已按合同約定交由福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018年10月24日,福州市仲裁委員會受理了這起建設用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但一直沒有結果。

  閩侯縣市場監管局有關人士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去年接到消費者投訴后,就派人到現場進行了調查,世茂公司表示其已與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協商並提交了訴求函,有望於近期內解決這個問題。

  進展

  仲裁申請被駁回

  6月27日,福州市仲裁委員會工作人員接受記者諮詢時稱,此案涉及開發商與主管部門,原則上與業主無關。

  7月中旬,福州市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論是“駁回世茂公司的仲裁申請”。也就是說,仲裁委不受理此案,將此案退回雙方,對開發商和資源局間的糾紛不做評判,對世茂公司是否違約不做認定。

  近日,閩侯縣資源局有人人士接受記者採訪時稱,福州仲裁委已駁回世茂公司的仲裁申請,該局將督促世茂公司儘快交納違約金,待世茂公司交清違約金后,予以辦理該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申報及土地檢查核驗手續。而世茂公司則表示,對仲裁結果持保留意見。

  業主們發現,目前的情況是:世茂公司不認可資源局竣工逾期認定,依舊未交納違約金,而資源局沒有收到違約金依然不肯出具《閩侯縣土地核驗意見書》,無法辦理總登記,自然無法辦證。而仲裁委又不對雙方的行為對錯進行裁定。7月份以來,業主們多次前往這3家單位要說法,仍無任何明確的回復。

  當前,世茂上游墅3期數百名業主犹如熱鍋上的螞蟻急得團團轉,卻找不着出路。他們天天都在想,不知要到何時才能拿到不動產權證。事件進展,《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將繼續予以關注。

  專家觀點:

  開發商逾期辦證違約

  針對此糾紛,閩侯縣市場監管局表示,根據《合同法》,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約定的,建議由守約方提請人民法院裁定違約方依法履約,並賠償由於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律師告訴記者,從商品房買賣合同看,世茂公司逾期辦理不動產權證,屬於違約行為。業主們可以依據合同索賠。但業主現在更關心的是辦證問題,開發商世茂公司和國土主管部門的糾紛不應該影響到業主的正常權益。糾紛可以通過法律渠道或其他辦法解決,但不能影響業主正常辦證。相關主管部門不能無所作為,不能忽視民生問題,要積極主動提出解決方案,處理好這起糾紛。(張文章)

責任編輯: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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