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北京開始實施新修改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禁止電動滑板車、平衡車、獨輪車違法上路,北京市交管部門開始針對此類違法問題進行嚴查。據介紹,違法者將面臨扣留器械、罰款200元的處罰。
現在,城市道路上出現越來越多的電動滑板車、獨輪車、平衡車等工具,與各種車型、車速不一的非機動車和行人混行在一起,甚至直接在機動車道內使用,嚴重影響道路通行秩序,增加交通隱患。此外,部分電動平衡車沒有剎車裝置,但最高時速達30公里,大量電動滑板車沒有明顯反光標識,被隨意在夜間使用,安全隱患極大。
據介紹,此次整治行動在北京市各主要大街、重點路口、環路進出口建立卡控防線,對途經的電動平衡車等器械逐一排查、執法、處置,同時強化執法管理薄弱時段和重點路口、地區的視頻監控,發現違法行為立即部署警力攔截處置。對於行人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滑輪、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行為,北京公安交管部門也將依法予以查處。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董芳忠攝影報道
責任編輯:黃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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