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系統不斷髮展的三十年:從現金支付到移動支付的轉變

支付,是社會經濟活動所引起的貨幣債券轉移的過程。支付與交易相伴相生,支付方式的發展,離不開交易場景的延申,也離不開信息網絡技術的突飛猛進。交易場景的日漸豐富和信息技術的不斷迭代,推動着支付行業的不斷躍遷。

在金融科技、消費金融等飛速發展的時代,支付已不僅是一項基礎性功能,更是構建金融科技生態圈的入口。支付的價值,已經不再局限於支付本身。

回顧支付行業的發展,從90年代的手工操作結算,到目前包括人行二代支付系統、三方支付、銀聯網聯清算等全方位的現代化支付體系,不論是支付工具的演進,還是支付監管的完善,支付行業可謂走過了三十多年極不平凡的發展歷程。關於支付的零散的文章很多,但鮮有對支付體系歷程的一個系統性梳理,當然,如果詳細梳理,萬字不止,因此本文僅作重要節點的總結梳理。

(一)90年代的支付體系

1984到1993年這段時間,四大行逐步組建,但定位於專業銀行,支付結算體系主要是手工操作體系,還沒有形成完善的支付結算系統。現金支付是主要的支付手段,其次是銀行卡和票據。

銀行卡方面,我國在1985年推出銀行卡支付模式,1985年中行發行了我國第一張銀行卡“中銀卡”,1989年工行發行“牡丹卡”,1990年建行發行“龍卡”,1991年農行發行“金穗卡”,1992年深發展發行“發展卡”,1993年交行發行“太平洋卡”,這段時間發卡以借記卡為主,信用卡使用量較小。

票據方面,90年代以來,央行建立了以匯票、支票、本票等票據為主體的支付清算體系,銀行匯票和支票是當時使用最普遍的的非現金支付工具,支票主要通過同城清算進行處理,使用的範圍較小,而匯兌,委託收款,托收付等支付方式的使用更為普遍。

1994年起,互聯網開始興起,銀行信息化建設起步,同時四大行商業化轉型,股份制銀行湧現,政策性銀行成立,支付結算業務趨於複雜,支付結算方式也在不斷改進。同城結算中,省級以上城市能夠實現跨省票據交換;異地結算中,藉助信息技術,各地銀行間逐步實現聯網操作,央行和各國有銀行建立了統一的支付系統,異地聯行結算得以實行。

(二)現代化支付體系與銀聯的成立

2000年左右,信息技術進一步發展,各商業銀行依託信息網絡技術,實現了跨行傳送电子支付信息,還在全國範圍內建設了若干ATM和POS機,構築了現代化的支付結算系統。

2002年3月,為方便商業銀行之間跨行交易結算,經國務院同意,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成立中國銀行卡聯合組織——中國銀聯。

2003年8月,中國銀聯攜手商業銀行正式推出了具有划時代意義的銀聯卡,提供了對於收單機構和發卡機構之間的的跨行清算服務和代替收單機構針對商戶和收單專業化服務機構的收單清算服務。銀聯卡成為了連接不同銀行之間支付清算體系的橋樑。

(三)電商時代與第三方支付

隨着互聯網的發展,線上交易場景出現,特別是小額、高頻的交易場景需求開始湧現,國內支付行業迎來电子商務時代。然而,線上交易的買方與賣方之間缺乏信任及銀行手工清算體系,制約了电子商務發展。

為解決交易雙方的信任及銀行支付結算效率問題,第三方支付應運而生。2003年5月,淘寶網誕生,針對當時市場存在的買賣雙方缺乏信任情況,2003年10月,淘寶網推出了“支付寶產品”,並提出虛擬賬戶概念,促使銀行將人工清算改進為电子清算,確立第三方支付模式。

自2004年起,隨着电子商務的發展,中國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像雨後春筍一樣蓬勃發展。2005年以後中國第三方支付市場進入高速增長期。

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快速發展,也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重視。

2005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頒布《支付清算組織管理辦法》;

2009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對支付機構進行登記備案;

2011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正式發放第一批支付業務許可證,包括支付寶、財付通等第一批27家支付機構獲發牌照,隨後,支付機構數量迅速擴大,並加速進入銀行卡市場。

據統計,自2011年4月底央行簽發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至今,央行總計簽發了271張第三方支付牌照;但在2015年8月份,央行註銷了3張支付牌照,結束了第三方支付牌照“只發不撤”的歷史。

(四)移動支付時代

隨着互聯網從PC端向移動端演進,智能手機時代來臨,而與之相伴的交易場景移動化,則促進了移動支付的誕生與發展。

2014年是移動支付發展最迅猛的一年。隨着支付技術的不斷進步,掃碼支付誕生,二維碼作為一種低成本、操作簡單的媒介能完美取代傳統POS機的作用,雖然曾由於安全性等問題被央行叫停,但2016年8月,央行發布條碼支付標準,二維碼支付的地位得到了央行的認可和推廣。

2014年1月27日,微信推出“微信紅包”一夜走紅,成功打破了支付寶一方稱霸的格局,佔據了繼支付寶之後國內第三方支付領域第二大市場。

而一直佔據線下POS收單市場的銀聯,也在積極布局移動支付市場。中國銀聯在2014年的11月便宣布與蘋果公司進行合作,當時蘋果在其應用商店“AppStore”中就添加了銀聯的支付通道。而在2015年2月18日,由蘋果公司研發的“Apple Pay”正式登陸中國。“Apple Pay”是蘋果公司基於NFC技術的移動近場方案,然而缺乏用戶數量與未能培養用戶消費習慣,NFC支付功能逐漸淪為雞肋。

在移動互聯網趨勢下,支付寶、微信依靠二維碼支付崛起,實現“降維打擊”,支付行業格局發生深刻變革,銀聯和銀行的壓力可想而知。

2017年12月,在央行的指導下,銀聯與各商業銀行共商共建的銀行業統一APP雲閃付高調誕生,試圖在移動支付市場爭得一席之地。同時人民銀行協調了商業銀行、中國銀聯等各方,從2017年開始在全國推行了移動支付便民工程。藉由便民工程,雲閃付初步建成,現已經覆蓋公交、地鐵、菜市場、超市等十大便民場景。雲閃付一周年之際,即2018年11月26日,銀聯正式宣布,雲閃付APP用戶數突破一億,已經形成與支付寶微信三足鼎立的格局。

(五)直連模式與支付監管

新興技術與傳統支付業務結合,使非銀行支付機構迅速發展壯大,2013年至2017年,支付機構處理的業務量從371億筆增加到3193億筆,金額從18萬億元增加到169萬億元,年複合增長率分別達到71%和75%。

支付機構利用掌握的客戶備付金優勢,在商業銀行多頭開戶、多頭連接,他們通過在各銀行開立的備付金賬戶,與銀行直連,辦理跨行資金清算,這種直連模式擁有低支付成本的優勢,但這種模式由於支付機構的清算工作繞過了清算機構,從而暴露出資金流向不透明、資金挪用、違規資金清算等問題。

因而伴隨着支付業務的發展,支付結算方面的監管也在不斷加強。

監管文件梳理:

《關於進一步加強無證經營支付業務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發〔2017〕217號)——繼續深化無證機構整治工作;

《關於規範支付創新業務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發〔2018〕281號)——加強市場風險防控,規範創新發展;

《關於調整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發〔2017〕248號)——強化備付金集中存管,切斷支付機構直連銀行模式;

《關於印發<條碼支付業務規範(試行)>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發〔2017〕296號)——規範條碼支付健康發展。

支付機構備付金監管文件:

2017年1月13日下發的《關於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對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實施集中存管,亦即第三方支付機構在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客戶備付金,今後將統一交存至指定賬戶,由央行監管,支付機構不得挪用、佔用客戶備付金。

2017年底《關於調整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的通知》,強化備付金集中存管,規定從2018年起,1月仍執行當時集中交存比例20%,2月至4月按每月10%逐月提高,至4月份將集中交存比例調整到50%左右。

2018年6月29日,人民銀行再發《關於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關事宜的通知》,宣布自去年7月9日起,再按月提高繳存比例,直到2019年1月14日實現100%集中交存。

2018年11月29日,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關於支付機構撤銷人民幣客戶備付金賬戶有關工作的通知》(銀支付【2018】238號),規定支付機構應在2019年1月14前撤銷人民幣客戶備付金賬戶;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也要實現100%比例的繳存。

(六)斷直連與網聯

第三方支付公司與銀行的直連模式,使得第三方支付公司事實上扮演着跨行清算的角色,央行難以掌握資金流向。斷直連勢在必行。

“斷直連”一詞來源於2017年8月份央行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關於將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由直連模式遷移至網聯平台處理的通知》。

而“網聯”的全稱為“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清算平台”。

“斷直連”斷的是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之間直接進行結算交易的直連模式。從資金流向來看由第三方支付機構→銀行服務商–收單機構→商戶的流向過程中加入銀聯/網聯作為清算機構,變為“第三方支付機構→銀聯/網聯(清算)–收單機構→商戶”。

由網聯/銀聯作為清算機構,避免第三方支付機構即做支付機構又做清算機構造成的數據‘黑箱’,使央行能夠監控資金流向,從而避免出現洗錢、詐騙、私自挪用資金等犯罪行為。

在清理直連的時間安排上,自281號文印發之日起,各銀行、支付機構不得新增不同法人機構間直連處理跨行清算的支付產品或服務,至於存量,281號文要求“應儘快遷移到合法的清算機構處理”;但綜合此前人民銀行支付司發的《關於將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由直連模式遷移至網聯平台處理的通知》(下稱“209號文”)給出的時間結點,線上直連模式遷移至有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的最後期限,是2018年6月30日。

2018年11月11日,網聯平台當日處理跨機構交易筆數11.7億筆,相應跨機構交易處理峰值超過9.2萬筆/秒,為“雙11”支付交易提供了平穩保障。

2019年1月,全部持網絡支付牌照的115家支付機構以及424家銀行已接入網聯平台,99%的市場存量跨機構業務已完成向網聯平台的業務遷移。

隨着支付機構備付金100%繳存和斷直連監管政策的持續推進,備付金紅利的消失,給支付行業帶來陣痛期的同時,也在推動行業向著更深度、更綜合的方向轉型,不少支付機構依託行業場景和深耕優勢,將服務B端行業客戶,視為未來發展的核心競爭力。相信未來的支付行業,將迎來大浪淘沙、生態重構的新局面。

網站內容來源http://www.ds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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