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律師邱寶昌逝世,曾被稱“消費維權鬥士”

  邱寶昌在消費維權領域的工作,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他代理了OK鏡產品質量案件等多起反響巨大的案件,參與了多項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制訂修訂,一度被稱為我國“消費維權第一人”。

  新京報訊(記者 戴軒)邱寶昌逝世的消息,在半個小時內迅速刷屏,自發悼念他的,除了法學界的同行,還有來自高校、消費維權、食葯、媒體等各界人士。

  大眾對邱寶昌的印象,多來自於每年他在“3·15”晚會上的亮相。邱寶昌在消費維權領域的工作,從上世紀90年代已開始,他代理了我國最早的OK鏡產品質量案件等多起反響巨大的案件。

  二十多年來,他參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电子商務法、家用汽車三包規定等眾多法律條文的制定修訂工作,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不少人評價他,是“我國消費維權界的鬥士”“有求必應”,對他的逝世表示惋惜。

  今天(10月2日)上午,邱寶昌的遺體告別儀式在八寶山殯儀館東禮堂舉行,學術界、律師界和媒體界的故交、友人共百餘人前來送別。

  因突發疾病逝世

  出生於1965年的邱寶昌今年年僅55歲,逝世的消息傳開時,不少人的第一反應是難以置信。

  上個月,中國消費者協會召開了關於網絡遊戲相關問題的討論,邱寶昌還出席了。一篇9月24日的媒體報道中,邱寶昌參與了欄目訪談。就在幾天前,還有記者與他通過電話,諮詢消費維權的問題。在與他接觸過的人眼中,他狀態很正常,“沒有什麼不對”。

  一位食葯監管領域從業者告訴記者,原本定好9月27日邀請邱寶昌去其單位做民法典講座,當天就失聯了。而最早的確切消息來自於北京市律師協會,9月29日,律協一名成員律師接到了通知,“他周五就失聯了,可能因為周末沒有引起重視。周一(9月28日)早上,單位找不到他,破門而入,發現人已經沒了。”

  9月29日傍晚6點,記者嘗試撥打邱寶昌的電話,無人接聽。幾個小時后,北京市律協流出的一份情況說明寫道,警方確認邱寶昌死於突發疾病,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邱寶昌逝世的新聞發出后,迅速在網絡刷屏。來自法學、消費維權、媒體等各界人士自發悼念。

  邱寶昌有眾多職務。他是中國消費者協會理事、北京市律協十一屆理事、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由於經常作為法律專家出現在消費維權新聞中,邱寶昌的名字被公眾所知曉。他曾代理過OK鏡、假化肥、假種子等眾多有影響力的消費維權案件,參與網購七天無理由退貨、電信資費改革、快遞櫃收費等問題研討。曾榮獲“3·15金質獎章”,是中國消費者保護運動30年消費維權貢獻人物。

  推動劣質OK鏡退出中國

  1998年,市民葛先生前往醫院體檢,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經顱磁刺激誘發電位測試”的受試者,被電擊了20多次。之後,他出現嚴重的身體不適,持續頭痛頭暈,且失眠健忘。在此之前,他沒有任何器質性病變。邱寶昌代理了這起醫療訴訟糾紛,這一實踐,為我國尚處雛形的人體測試實驗提供了有益的經驗,推動了受試者的權利保護。

  這隻是邱寶昌代理的眾多訴訟之一。

  1999年,19歲的女生趙玲得到一份牡丹江機車廠醫院散發的OK鏡廣告宣傳單,宣稱可不開刀、無損傷、無痛治療近視。趙玲使用醫院驗配的OK鏡后,出現右眼眼角膜潰瘍,治療后遺有右眼角膜白斑、虹膜囊腫等后遺症,被鑒定為傷殘玖級。趙玲將牡丹江機車廠醫院告到牡丹江市陽明區法院,但區法院將其定義為醫療事故糾紛,以趙玲拒絕做醫療事故鑒定為由駁回其訴訟請求。趙玲上訴至牡丹江中級人民法院。

  當時,因OK鏡受到傷害的事件已不是個例,趙玲案是我國首批OK鏡訴訟案中的典型代表案件,備受外界關注。2001年7月,邱寶昌免費代理此案並勝訴,趙玲獲得了來自醫院的9.8萬元賠償。這一次勝訴,為後來全國其他地方的OK鏡傷人案件的審理提供了範例,也為今後處理醫患糾紛案件拓展了空間。

  中消協原秘書長楊豎昆全程參與了此事。他回憶,在代理趙玲的個案之外,邱寶昌還幫助做了很多其他工作,如調查相關違法企業在國外的註冊情況等。這些籌備,推動了將當時還不成熟的OK鏡項目“逐出”中國市場,保護了更多青少年免受傷害。

  除了醫療糾紛案外,邱寶昌還代理過多起坑農害農的假化肥、假種子案。1993年執業以來,他所涉及的消費維權領域包括醫療、汽車、房地產、電信、美容、保險、教育、鐵路運輸等。

  參與多項重要法律制定

  “他很專業,對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個案操作,都有豐富的經驗。”中消協副會長朱劍橋告訴記者。2004年,邱寶昌就擔任中消協律師團團長,曾代理了不少中消協內部的消費維權案件,如中消協首例公益訴訟。

  2016年,中消協就雷沃重工等四被告違法、違規生產銷售正三輪摩托車案,提起首例消費民事公益訴訟。

  “這個公益訴訟,打下來非常艱難。中消協背後有很多專家、律師為此投入心血,邱寶昌作為代理律師,做出了很大貢獻。”中消協投訴部主任陳劍回憶。三年中,雙方就涉案核心問題進行了多輪辯論。每一次辯論的背後,需要大量人證、物證的支撐,邱寶昌經常為此工作到凌晨三四點。

  2019年,該案在法庭主持下達成調解,中消協的六項訴求均得以實現。這一案件,開創了我國消費公益訴訟“確認之訴”的先河。

  在代理具體案件的同時,邱寶昌還參與了大量法律法規的制定、修訂工作。

  “在案件的判決上,法律條文才是核心,單個案件的勝訴,無法起到全局性的推動作用。他看到了這一點。”陳劍說。這些年來,邱寶昌參與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电子商務法、廣告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家用汽車三包等的制定修訂,為消費維權“發聲”。

  讓更多人了解消費權益保護

  “消費者權益保護只是民事法律的一部分,也不算熱門領域。很多消費糾紛瑣碎、金額不大、涉及的費用不高。律師會面臨業務發展壓力,因此很少會專門做這一個領域。邱寶昌鑽得是比較深的,他在消費維權上是有情懷的。”朱劍橋說。

  由於在消費維權案件中頻繁“刷臉”,邱寶昌一度有我國“消費維權第一人”的稱號。在代理案件、參與立法的同時,他經常在各大媒體報道中出現,公眾熟知他,不少是因他經常出現在“3·15”晚會中,對違法經營行為進行法律點評。

  在朱劍橋看來,邱寶昌作為律師,表達方式有針對性、接地氣,對消費維權案例宣傳、普及、解讀,是他的長項,而這與媒體的大眾傳播性質不謀而合。

  “他的影響力大,還有一個原因是‘實在’,關注的都是實踐中的問題,而不是虛的。他心態很年輕,對电子商務、直播帶貨、網絡遊戲、快遞櫃收費、去年的迪士尼案件等這些新的問題,都有關注和有見解。”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說。

  除了敏銳、專業、擅於表達,他給身邊人留下的印象,還有“有求必應”。曾和邱寶昌接觸過的記者回憶,但凡有問題問邱寶昌,他幾乎不會拒絕,早年間通信費用還很貴時,記者給邱寶昌打電話,他會先掛斷、再給對方回撥過去。

  在朱巍看來,邱寶昌是一個沒有架子的人,隨和、親切,會像大哥一樣關照身邊人。兩人曾一起參會,朱巍在台上發言,邱寶昌會主動在台下給他拍照、拍視頻,不覺得為年輕人做這些有什麼不妥。或許因此,邱寶昌朋友眾多,遍及消協、立法、高校、出版、企業、媒體等領域。

  “如果沒有他,沒有那麼多人了解消費者權益保護,他用通俗的語言表達,通過媒體來擴大影響;沒有他,很多消費者的聲音也難以傳達給立法者。他是一個多方結合體。”朱巍說。

  高強度的工作和有求必應的性格,無疑加重了邱寶昌的身體負擔。

  “他很有責任心,又不太會拒絕別人。白天行程滿,回到家常常只歇一兩個小時,深夜爬起來寫東西。你有急需的材料,他一定會在時限內給到,有時會熬夜做完,凌晨四五點發過來。”一位邱寶昌的朋友說,今年,邱寶昌衰老得很明顯,頭髮一下子白了,她曾經勸邱寶昌注意身體,不要這樣長期疲勞作戰,邱寶昌只是開了個玩笑,沒有往心裏去。

  “他的去世是消費維權事業的重大損失,令人痛惜。我們緬懷這位戰友,也希望他的維權精神長存,能有更多人願意站出來,為消費者權益鼓與呼。”朱劍橋說。

  【邱寶昌生平簡介】

  邱寶昌,男,1965年4月出生,碩士研究生畢業,長期從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2001年—2009年: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

  2004年—2015年:任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

  2015年至逝世前:任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北京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會常務副會長;北京市食品藥品法治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東城區政協委員。

  參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修正工作;

  參與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消費投訴辦法的制定工作;

  參與2009年的食品安全法的制訂和2015年食品安全法的修訂工作;

  參與廣告法的修訂工作;

  參與反壟斷法的制訂工作;

  參與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工作;

  參與缺陷汽車產品條例的工作;

  參與家用汽車三包的制定工作;

  參與蘋果手機格式條款點評工作。

  新京報記者 戴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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