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天使之橙”被開百萬罰單

  中國消費者報深圳訊(記者黃劼)一段時間以來,在一些大型商場,人們常常會見到一款橙汁自動販賣機,消費者付費后,幾個橙子自動落下,由機器操作立刻榨汁。2月19日,這款名為“天使之橙”的現榨橙汁機,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被深圳市市場稽查局罰款119萬元。

  據了解,2018年1月,深圳市市場稽查局收到舉報,稱上海巨昂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使用的“天使之橙”現榨橙汁自動販售機涉嫌不符合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查處。接到舉報后,該局立即展開調查,分別對“天使之橙”售賣網點、企業經營場所進行檢查,對相關負責人進行詢問調查,並委託技術機構對涉案設備進行了檢測,同時在企業經營場所進行了榨汁模擬實驗。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為論證現榨橙汁機設備的上下爪是否與橙汁相接觸,深圳市市場稽查局委託技術機構,在執法人員和經營者有關負責人的見證下,對“上下爪”部件進行了驗證。 在一台正常運行的橙汁機上榨取8杯橙汁,取下該橙汁機的“上下爪”,分別塗上“亮藍”着色劑,風乾后,重新裝到該橙汁機上;再次運行該橙汁機榨取8杯橙汁。對兩次榨取的橙汁進行成分分析和比對,在第二批橙汁中檢出“亮藍”着色劑成分。實驗結論為,現榨橙汁機設備的 “上下爪”與橙汁相接觸。

  經調查,發現上海巨昂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使用的“天使之橙”現榨橙汁自動販售機行為存有違法之處。主要表現有兩點:未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生產經營;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相關產品。

  據介紹,上海巨昂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深圳市僅申領了項目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其經營行為屬於未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生產經營違法行為。另外,“天使之橙”橙汁機用於壓榨橙汁的“上下爪”部件材質為鋁合金,且與橙汁相接觸,經營者確認,該鋁合金部件未覆有機塗層。因此,該橙汁機不符合《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製品》(GB 4806.9-2016)的規定,屬於食品生產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相關產品的違法行為。

  2月19日,深圳市市場稽查局責令上海巨昂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改正違法行為,並處沒收違法所得1199070元。

責任編輯: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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